2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获悉,鞍山市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再简化。5月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全市各县(市)、区任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之前申领失业保险金企业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手续,比较繁琐。这次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以前需要申请、稽核、查账、填表等流程,也不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红头文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表、户口本复印件等一系列材料,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同时,失业人员可以就近进行申领。从5月1日起,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和鞍山银行卡,就可以到全市各县(市)、区任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进一步简化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大幅度减少了申领材料的提交,缩短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时间。
据了解,足额缴费的用人单位,应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和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4个条件,包括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办理失业登记(辞职不享受失业保险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停保(如本人放弃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除外);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之前有营业执照的需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注销或更名,方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60天(含节假日)内的工作日均可办理(月末最后2个工作日为结账期除外)申领失业保险金,超期不受理。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失业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鞍山银行卡;如有劳动争议另需提供判决书/仲裁书/调解书;如有刑事责任另需提供释放证明书/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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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晓峰